服务条款及法务声明
新版功能介绍
新手上路帮助
论坛发帖规则
论坛头衔规则
代码发帖指南
版主工作职责
论坛功能介绍
发 贴 积 分 规 则 2006年3月6日更新
1、 积分值:可以从负无穷大到正无穷大,不限。
2、

第一次登录到论坛初始积分值为100,以后累加

3、 写文章: 积分值 +6
超过15个除作者以外的回贴,作者将获得 15 点积分值;
超过50个除作者以外的回贴,作者将再获得 30 点积分值 。
4、 回文章: 积分值:+1 (1<字符数≤3)      积分值:+3 (字符数>3)
5、 删除文章: 积分值 -12      回贴人不扣分
6、 删除回复: 积分值 -10
7、 删除附件: 文字保留,附件删除,不扣分
8、 文章被置顶:文章作者增加 10 点积分值;
文章被加精:文章作者增加 30 点积分值。(精华贴须达到除作者以外的回贴在10个以上)
文章被电邮:推荐者增加 5 点积分值。(推荐者将帖子推荐到朋友信箱,帖子经点击后,方可加分)
  注:表情符号不算字符
西子茶坊http://bbs.hf.HOUSE365.com版权所有